关于2020~2021学年度上学期末学生离校、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期末学生离校、寒假及下学期开学筹备等有关工作,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通知精神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做好期末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
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,各学院、相关部门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校秋冬季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,夯实“一个机制、两个方案、三个管理、四方责任、五项制度”,重点做到:
1.继续执行校内发热学生处置流程和办法。
2.继续坚持学生外出“请销假”制度。
3.继续坚持学生体温“一日三测”制度和报告制度。
4.继续做好因病因事缺课学生的跟踪与登记工作,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天、每一个人、每一个环节。
5.继续做好防控教育,通过线上线下、集中与个别等方式,宣教防控政策,提高防控意识,落实防控措施,做好个人防护。
6.继续做好联防联控,准确掌握情况,及时报告,及时处置,多方联动,织牢疫情防控总体战、人民战的工作网络。
二、做好学期末困难学生资助帮扶、安全教育管理工作
时至岁末,天气日益寒冷,又值期末考试和放假前夕,各学院要做好以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:
1.重点对本学院家庭经济贫困、残缺家庭及心理障碍学生进行摸排和关爱,必要时给予资助帮扶。
2.以班级为单位,组织开展一次以“安全”为主题的班会,内容包括疫情防控、诚信应考、冬季宿舍防火等,同时,学生工作处将对全校每一位学生下发寒假《安全告知书》。
3.以班级为单位,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宿舍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,教育学生干净、整洁、文明离校,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。
4.做好学生信教情况摸排工作,特别是元旦前后及特别节日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三、做好学生离校、留校工作
1.放假离校时间
2020级学生2021年元月5日开始放假;2018级、2019级学生在完成教学任务及期末考试工作后,坚持“错峰”原则,可在2021年元月5日前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。放假离校学生务必通过学生“请销假系统”申报通行码后方可放行。
2.关于寒假期间学生留校
因疫情防控需要,今年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,各学院对有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学生,要提前摸底、登记,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、备案。各学院要“一人一档”制定留校学生信息台账,切实掌握留校学生每日行动轨迹,要落实留校学生“一日三测”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配合后勤部门妥善安排留校学生寒假期间食、宿生活等。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落实学院领导24小时带班、值班制度,并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所在学院寒假期间值班表报学工处备案,以便与后勤处、保卫处等部门联动。
3.学生离校返家途中
各学院要教育学生离校返家途中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、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,全程佩戴好口罩,做好手卫生。如途中身体出现发热、干咳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,如在飞机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,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、防疫管理等措施,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辅导员。学生到家后及时向辅导员报平安。
四、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工作
1.确保学生信息畅通
寒假期间各学院辅导员、班主任应与学生、家长保持联系,及时掌握好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,提醒学生寒假期间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少聚集,注意合理作息,均衡营养,加强锻炼,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确保信息畅通。做好家在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。
2.安排好学生学业任务和社会实践
由于今年寒假时间相对较长,各学院可结合实际,布置学生学业任务,安排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参加社会实践。
五、关于下学期开学工作
根据学校正式确定或另行通知的开学时间返校报到(校历安排下学期学生报到时间:2021年2月28日),不得提前返校。开学前学生须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,无必需不长途旅行,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,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,并如实上报学校。
返校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,实行错峰返校。对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,须根据当地和武汉市的疫情防控政策,在符合返校条件的前提下,接到学校通知后,方可返校。
学生工作处(团委)
2020年12月21日
